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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聚焦

中共承德市纪委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3/4 15:51:41

       为切实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副局长郅绍平等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5年至2021年,郅绍平及该单位治安(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宫春海违规使用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备勤室。同时,宫春海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6.27平方米问题,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相关规定。2021年11月,郅绍平、宫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杨家湾乡政法书记、武装部长王旭伦等人值班期间违规吃喝饮酒问题。经查,2020年5月17日下午,王旭伦与值班工作人员闫亚军到邵家店村处理群众举报的村民李某某擅自采伐树木问题。于当晚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柴某某、村民李某某等6人到某饭店就餐并饮酒,餐后李某某支付450元餐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值班期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王旭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承德县人民法院三沟人民法庭庭长王小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21年7月1日至8日,王小青先后5次让司机驾驶本单位警用制式车辆,到其住所对其进行接送,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王小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兴隆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邓洪余套取专项培训资金问题。经查,2020年11月,邓洪余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开培训费发票、提供虚假报账材料等方式,套取专项培训资金8.53万元,由县中医院账外保管,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邓洪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滦平县长山峪镇东营子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凤柱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经查,李凤柱任长山峪镇东营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未经审批产生招待费10.64万元无法入账。2020年6月,李凤柱使用套取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予以偿还。此外,李凤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李凤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宽城满族自治县东川乡庙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会友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经查,2019年12月,庙岭村通过虚列开支的形式,从村级组织经费中套取1.2万元,用于为时任村“两委”班子成员6人发放工作补助,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会友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9月,刘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推动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